美国商标申请周期取决于申请基础。乾远知产对公开注册记录的分组统计显示,本文展示的在商业中已使用(1(a))案例平均 10.9 个月,意向使用(1(b))案例平均 25.1 个月;外国注册基础(44(e))案例汇总为美国阶段平均 11.3 个月。
这些数字只描述 2026 年 9 月 22 日核查时经筛选的已注册公开案例,不是我们对申请案的周期承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公布的 9.7 个月则是从申请到“注册或放弃”的处置指标,统计对象与本文已注册案例不同。
一、USPTO 官方时长:9.7 个月不是“成功注册平均周期”
USPTO 的《Trademark processing wait times》页面显示,数据截至 2026 年 8 月 10 日:
| 官方指标 | 平均时间 | 目标 |
|---|---|---|
| 申请提交至 TSDR 出现首次审查行动 | 4.2 个月 | 5.0 个月 |
| 申请提交至注册或申请放弃 | 9.7 个月 | 11.0 个月 |

▲ USPTO 商标处理等待时长页面;页面数据日期为 2026 年 8 月 10 日,截图所示页面信息核查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
第一,4.2 个月是从申请日到首次审查行动出现在 TSDR 记录中的平均时间,不是完成全部审查的时间。案件被分配后,如果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申请人通常须在发文日起 3 个月内答复,也可以付费申请一次 3 个月延期。
第二,9.7 个月的终点同时包含注册和放弃。本文 1(a)、1(b) 和 44(e) 的案例只选取已经注册的记录,因此不能直接据此得出“公开案例比 USPTO 更慢”或“官方保证 9.7 个月注册”的结论。
一般流程中,商标获准后约 1 个月刊登在《Trademark Official Gazette》,公告后的异议期为 30 天。对 1(a) 和 44(e) 申请,如无人异议,USPTO 时间线给出的注册节点通常在公告后约 3 个月内;1(b) 申请则先收到 NOA,完成合格使用声明后才可能注册。
USPTO 另于 2026 年 5 月公布:首次审查周期从 2025 财年的 5.6 个月降至 2026 财年上半年的 4.45 个月,处置周期从 11.7 个月降至 10.03 个月;2028 财年的目标分别为 4 个月和 9 个月。目标反映管理计划,不是个案时限承诺。让我们一起期待,美国商标审查进一步提速。
二、1(a)、1(b) 与 44(e):申请基础怎样影响时间
美国商标申请必须写明申请基础。三种常见路径如下:
| 申请基础 | 关键前提 | 本文公开案例观察 |
|---|---|---|
| 在商业中已使用 1(a) | 申请日已经在美国受联邦法律规制的商业中真实使用(15 U.S.C. §1127),并提交使用证据及使用日期 | 展示 12 例,平均 10.9 个月 |
| 意向使用 1(b) | 申请日有真实使用意图;注册前必须证明已经开始在商业中使用 | 展示 15 例,平均 25.1 个月 |
| 外国注册 44(e) | 申请人已拥有其原属国签发的同一商标注册,美国商品或服务范围不得超出外国注册范围 | 案例汇总,美国阶段平均 11.3 个月 |
1. 1(a):申请日已经真实使用
1(a) 的重点是申请日已经具备合格的商业使用。申请人需要提交使用样本,并声明首次使用日期。使用证据不合格、商品服务范围不清或出现混淆可能性等问题,仍可能产生审查意见并拉长周期。
2. 1(b):可以先申请,但注册前必须补使用证据
1(b) 允许尚未使用商标的申请人基于真实使用意图先提交申请。商标通过审查和公告后,USPTO 会发出核准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NOA)。申请人须在 NOA 发出后 6 个月内提交使用声明(Statement of Use,SOU)或延期申请;每次延期 6 个月,最多 5 次,最迟须在 NOA 发出后 3 年内开始使用并提交合格的 SOU。
因此,1(b) 多出来的时间往往发生在核准后等待真实使用和审查使用声明的阶段。本文案例平均 25.1 个月,不代表所有 1(b) 申请都会用时两年多;实际时间取决于何时开始合格使用、何时提交 SOU,以及证据是否被接受。
3. 44(e):11.3 个月只计算美国阶段
44(e) 适用于已经拥有原属国注册的申请人。外国注册须由同一申请人持有,商标相同,美国申请中的商品或服务不能超出外国注册覆盖的范围。该路径注册前通常无需另交美国使用证据,但仍要经过 USPTO 审查、公告和可能的异议。
44(e) 平均 11.3 个月,是从美国申请递交到美国注册的公开案例观察,不包括取得国内注册所需的前置时间。因此,不能把“先取得国内注册”写成普遍更快的捷径;如果从国内申请开始计算整体布局,实际总时间会更长。
三、意向使用申请还要考虑额外官费
截至 2026 年 10 月 5 日,USPTO 对第 1 节或第 44 节申请的基础官费为每类 350 美元。申请资料不完整,或使用自定义、过长的商品服务描述,还可能产生附加官费。
1(b) 后续还涉及按类收取的官费:提交使用声明为每类 150 美元;每次申请延长提交使用声明的期限为每类 125 美元。选择申请基础时,应把法律前提、时间和后续官费一起考虑,不能只比较首次申请费。
四、美国商标公开注册案例:按申请基础分组
以下表格来自对 USPTO 商标公开检索系统记录的整理,案例核查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22 日。原整理记录显示,1(a)、1(b) 和 44(e) 各有完整 20 例;正文展示 1(a) 12 例、1(b) 15 例,筛选时剔除了每组用时最短、最长及部分用时偏长的个案,44(e) 只保留汇总数字。
这不是随机抽样,也没有包括未注册、放弃或仍在审理的案件。下列平均数只用于观察所展示已注册案例的时间分布。
在商业中已使用(1(a))· 12 例
| 申请日 | 注册日 | 用时(月) |
|---|---|---|
| 2025-07-04 | 2026-09-15 | 14.4 |
| 2025-08-07 | 2026-09-08 | 13.0 |
| 2025-09-20 | 2026-09-01 | 11.4 |
| 2025-10-16 | 2026-08-25 | 10.3 |
| 2026-02-25 | 2026-08-18 | 5.7 |
| 2025-03-18 | 2026-08-04 | 16.6 |
| 2026-01-06 | 2026-07-28 | 6.7 |
| 2025-12-12 | 2026-07-14 | 7.0 |
| 2025-04-15 | 2026-07-07 | 14.7 |
| 2025-05-13 | 2026-06-30 | 13.6 |
| 2025-08-27 | 2026-06-16 | 9.6 |
| 2025-09-23 | 2026-05-05 | 7.4 |
按自然日差折算,以上 12 例用时 5.7—16.6 个月,平均 10.9 个月。分布跨度较大,说明即使申请基础相同,案件节点也可能不同。
意向使用(1(b))· 15 例
| 申请日 | 注册日 | 用时(月) |
|---|---|---|
| 2024-09-09 | 2026-09-15 | 24.2 |
| 2024-02-12 | 2026-07-21 | 29.2 |
| 2024-05-16 | 2026-07-21 | 26.1 |
| 2024-08-05 | 2026-07-21 | 23.5 |
| 2024-09-19 | 2026-07-21 | 22.0 |
| 2023-12-22 | 2026-07-14 | 30.7 |
| 2024-12-27 | 2026-07-14 | 18.5 |
| 2023-11-15 | 2026-06-30 | 31.5 |
| 2023-12-19 | 2026-06-16 | 29.9 |
| 2024-02-22 | 2026-04-07 | 25.5 |
| 2024-04-16 | 2026-03-31 | 23.5 |
| 2023-12-01 | 2026-03-24 | 27.7 |
| 2024-06-06 | 2026-03-24 | 21.6 |
| 2024-07-17 | 2026-03-10 | 19.7 |
| 2024-02-02 | 2026-01-20 | 23.6 |
按自然日差折算,以上 15 例用时 18.5—31.5 个月,平均 25.1 个月。1(a) 与 1(b) 的差距主要反映 1(b) 注册前还要完成真实使用和使用声明程序,但不能据此推断每一件 1(b) 都会比每一件 1(a) 慢 14 个月。
五、申请美国商标前的三项准备
1. 检索范围不要只停在 USPTO 注册簿
USPTO 明确建议,完整的清查通常包括联邦商标数据库、州商标及商业登记和互联网。未注册但在美国商业中已有使用的商标,可能形成普通法权利并影响后续使用。联邦检索可以使用国际分类(IC)和协调类别(CC)筛选,但相关商品或服务可能跨类,类别不能代替混淆可能性判断。
2. 申请基础必须与真实情况一致
申请日已经在美国受联邦法律规制的商业中真实使用并有合格证据,才适合主张 1(a);尚未使用但有真实使用意图,可以考虑 1(b),同时预留 SOU 和延期安排;已经具备符合条件的原属国注册,才可能使用 44(e)。申请基础不是单纯的速度选项。
3. 用区间排期,给审查意见和异议留余量
公开案例显示:所展示的 1(a) 和 44(e) 美国阶段接近一年,1(b) 接近两年或更久。实际排期仍应以 USPTO 当前等待时长、申请基础、使用计划、审查意见及异议情况为准。销售季、平台备案和产品发布不宜只按平均数倒推一个确定下证日。
如果申请基础、使用证据或检索结果需要进一步梳理,可在乾远知产后台留言。具体判断应以真实使用情况、原属国资格与 USPTO 案件记录为准。
官方来源
- USPTO《Trademark processing wait times》:数据截至 2026 年 8 月 10 日;首次审查行动 4.2 个月,注册或放弃 9.7 个月。
- USPTO《Reducing trademark pendency, improving processing》:2026 财年上半年处理周期与 2028 财年目标。
- USPTO《Application filing basis》、USPTO《Basis》:1(a)、1(b)、44(e) 的申请基础要求。
- USPTO《Section 1(a) timeline》、《Section 1(b) timeline》:公告、30 天异议期、注册或 NOA 节点。
- USPTO《Trademark applications – intent-to-use basis》、USPTO《Intent to use forms》:使用声明与延期规则。
- USPTO《Section 44(e) timeline》:外国注册基础的要求和美国阶段流程。
- USPTO《Trademark fee information》:基础申请、使用声明及延期官费。
- USPTO《Why search for similar trademarks?》、USPTO《Comprehensive clearance search》:联邦数据库、州登记、互联网与普通法使用检索。
法律适用说明:本文针对美国联邦商标注册申请。公开案例仅作排期观察,流程、官费和处理时长可能调整,应以 USPTO 当期公布及具体案件记录为准。
免责声明:本文用于了解美国商标申请的一般规则与时限,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商标、争议或合同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