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申请的5种基础,对应5种布局安排
申请美国商标,需要先确定申请基础(filing basis)。选的基础不同,要递交的材料也不同。本篇写给中国跨境电商卖家——计划申请美国商标,先按自己有没有在美国销售来确定基础,再准备申请资料。
▲ 五种基础对应五种布局安排:在美国有销售走 1(a)、还没开始销售走 1(b)、有国内注册证走 44(e)、国内申请在 6 个月内加 44(d)、多国一起铺走 66(a)
一、美国商标申请基础有哪 5 种:USPTO 是怎么分的?
USPTO 官方页面列了 4 种申请基础,加上马德里体系延伸到美国的这一种,一共是 5 种申请基础。5 种各自的适用情形和注册前要补的材料如下:
| 申请基础 | 适用情形 | 商标申请前要准备的资料 |
|---|---|---|
| 1(a) 实际使用 | 商标已在美国商业中真实使用 | 使用声明+两个日期(全球首次使用日期、美国商业中首次使用日期)+每项商品准备对应的使用证据(specimen),全部经宣誓核实 |
| 1(b) 意向使用 | 还没在美国使用,但近期确有真实使用计划 | 申请时只需宣誓声明;核准通知书签发后须递交使用声明(Statement of Use)并附使用证据,官费 150 美元/类 |
| 44(e) 外国注册 | 在中国已有同一商标的注册证 | 中国商标注册证+证书的英文翻译,商品不得超出基础申请的注册范围 |
| 44(d) 外国申请 | 外国申请在 6 个月内,主张优先权 | 填外国申请的国家、申请日、申请号;只解决"申请日",注册前仍需实际使用或外国注册基础 |
| 66(a) 马德里指定 | 经 WIPO 国际注册延伸保护到美国 | 由 WIPO 国际局转送,依然需要接受USPTO的审查 |
下面是 USPTO 官方页面原文,可以对照看:
▲ USPTO 官方页面的四种申请基础:1(a) 实际使用、1(b) 意向使用、44(e) 外国注册、44(d) 外国申请(红框标注)
官方在这之上还分了一层"注册依据":注册证最后只能依据两条发出——实际使用、外国注册。按意向使用递交的,发证前要把使用证据补上,按实际使用核准注册;按外国申请递交的,要把外国注册证补上,按外国注册核准注册。马德里指定由 WIPO 国际局转送,按国际注册规则处理。
另外,相同的商品不能同时主张实际使用和意向使用;不同类别或同类内的不同商品可以各走各的基础,但要把每个基础对应的商品逐项列明(37 C.F.R. §2.34(b)、TMEP §806.02)。
二、美国商标申请基础怎么选:重点看实际使用和意向使用
实际使用:已经在美国有真实销售了(电商平台店铺、独立站、线下渠道,只要有真实成交都算)。 申请时每类提供使用证据:在售美国链接、带 LOGO 的实际产品图、订单截图;使用声明里如实填两个日期——全球首次使用日期和美国商业中首次使用日期,商标一开始就在美国用的,两个日期填同一天。
意向使用:还没有真实销售、想先占位的。 申请时只需宣誓声明,官费同样 350 美元/类;注册前要补交使用证据:官方会在核准通知书(NOA)里给出 6 个月期限,在这 6 个月内递交使用证据即可(150 美元/类);期间可以延期,最多 5 次、每次 6 个月(125 美元/类)。
三、美国商标基础定下来之后:使用证据的硬性要求
使用证据必须真实。 所有声明经宣誓核实,官方明说虚假陈述可能被罚款或监禁——PS 出来的销售截图,一经认定,代价远超一件商标。
选择意向使用的,注册前必须提交使用证据。
四、申请美国商标的官费与律师要求
官费:基础申请费 350 美元/类;附加费——信息不全 100 美元/类,商品描述不用官方 ID Manual 勾选而用自由文本框填写 200 美元/类,自由文本框超过 1000 字符后再每 1000 字符加 200 美元/类。
▲ USPTO 官方费用页:基础申请费 350 美元/类,附加费 100/200/200 美元/类(红框标注)
律师:住所不在美国的申请人,申请及后续的所有事务都须由在美国执业的律师代理,USPTO 只与代理律师沟通。
结语:申请美国商标,先定基础再备材料
五种基础对应五种布局:已经在美国有真实销售的走实际使用,还没有销售的走意向使用,国内注册证到手了走外国注册,国内申请还在 6 个月内加外国申请,几个国家一起铺走马德里指定。美国商标申请基础确定,后面要交什么材料、什么时候交,也就跟着确定了——按上面五种情形对号入座,再开始准备。
美国商标申请常见问题
Q:还没在美国开始销售,能申请美国商标吗?
A:可以,按意向使用申请。申请时只需宣誓声明,注册前把使用证据补上即可;官方会在核准通知书里给出 6 个月期限,还能延期最多 5 次、每次 6 个月。
Q:已经在国内拿到注册证,申请美国商标还要交使用证据吗?
A:不用。凭国内注册证按外国注册申请,免交美国使用证据;但商品范围不能超出原注册证。
Q:一份美国商标申请能不能同时用两种基础?
A:相同的商品不能同时主张实际使用和意向使用;不同类别或同类内的不同商品可以分列基础,但要逐项列明并说明重叠部分。
Q:走实际使用,美国商标申请的两个使用日期怎么填?
A:分开填——商标在全世界第一次使用的日期、在美国第一次使用的日期;一开始就只在美国用的,两个日期填同一天。
Q:美国商标申请的商品名称和描述能不能自己写?
A:要选规范名称,也就是 USPTO 官方商品项目手册(Trademark ID Manual)里已收录的条目;用手册里没有的非规范描述,每类多收 200 美元,写得长(超过 1000 个字符)再多收 200 美元。
Q:美国商标申请的使用证据能不能自己做一张?
A:不能。所有声明都经宣誓核实,官方明说虚假陈述可能被罚款或监禁;PS 出来的销售截图一经认定,代价远超一件商标。
Q:走意向使用,美国商标申请多久之内必须交上使用证据?
A:核准通知书签发后 6 个月内递交使用声明,最多可延期 5 次、每次 6 个月(125 美元/类);自核准通知书签发日起 3 年内必须交上。
信息来源:
• USPTO:uspto.gov/trademarks/apply/basis — 申请基础页面:五种基础的定义、适用情形与注册依据的规定
• USPTO:uspto.gov/trademarks/trademark-fee-information — 商标费用页面:基础申请费与各项附加费标准
• USPTO:uspto.gov/trademarks/additional-fees-trademark-applications — 附加费页面:信息不全、自由文本框、超字符等费用的触发条件
• USPTO:uspto.gov/trademarks/apply/intent-use-itu-forms — 意向使用页面:使用主张的递交时间、期限与延期规则
• USPTO:uspto.gov/trademarks/basics/do-i-need-attorney — 律师要求页面:外国申请人是否必须委托美国执业律师
各阶段实际用时与费用因案而异,本文供选路参考,个案请结合在先检索结果、商品范围和销售节奏具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