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部分驳回后要不要申请分割?有什么用、怎么申请|商标分割指南(2026版)

商标被部分驳回之后,通过的商品/服务项目要等多久,取决于是否申请分割。 分割是一项选择权:办了,通过审查的项目先单独公告、拿证;不办,就等驳回部分的流程终结后一并处理。

一、中国商标分割是什么?——部分驳回之后的一项选择权

部分驳回,是指商标局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时,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符合规定、另一部分不符合规定:符合的予以初步审定,不符合的予以驳回,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分割,就是把初步审定的部分从原申请中拆出来单独成案:保留原申请日;被驳回的部分留在原申请上继续处理。

通俗理解:一批货过安检,一部分当场放行、一部分被拦下复查。分割就是把放行的先提走入库,被拦下的单独走复查,互不拖累。

法规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1条、第22条

二、中国商标申请分割有什么用?——让通过的部分先拿证

分割要解决的是一个时间差——已经通过审查的部分,要不要等被驳回的部分。

时间差的来源有两个:复不复审、分不分出来。分割后通过的部分约 3.5–4.5 个月先拿证,不分割又要申请复审的约 13.5–17 个月——相差 9 个月以上。

通过部分大致拿证时间如下:

处理方式 被驳回部分 初步审定部分 通过部分大致拿证时间 适合谁
不分割、不复审 接受驳回决定 等驳回生效(约30日)后再公告、发证 约 4.5–5 个月 认可驳回结果,只要这部分项目
分割、不复审 留原申请号,不复审 收到即分割,直接另编申请号公告、发证,不必等驳回生效 约 3.5–4.5 个月 放弃被驳回部分,但急着用通过的项目
不分割、申请复审 进入驳回复审 与复审一并等待,复审终结后公告 约 13.5–17 个月 对驳回部分不服,且全部项目都等得起
分割+申请复审 保留原申请号,进入驳回复审 生成新申请号,先行公告、发证 约 3.5–4.5 个月先行拿证 对驳回部分不服,同时通过的项目急着用

表中时间为推算值:答复期约30日+公告3个月+期满约1个月发证,复审另加9个月(可延3个月);含实务经验值,非官方承诺。

法规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商标法》第33条、第34条;商标局公开答复(详见文末资料来源)

三、中国商标分割怎么申请?——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里回文提交

3.1 分割申请要不要自己写文书、怎么提交?

不用自己另拟文书。2025年10月20日商标局上线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后,分割已全面改为线上办理: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进入"电子送达—我的待回文",找到该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回文,点"商品/服务分割",核对审定项目与驳回项目后,用微信小程序扫码核验提交即可,无需填写纸质表格、无需邮寄。

提交后,可在"我的账户-申请管理-已提交"中查看。没有线上办理条件的,仍可邮寄纸质件。

3.2 复不复审,分割怎么提交?

你的选择 怎么提交
提网上驳回复审 在复审申请界面点"分割"按钮即可,无需另寄纸件
不提复审、只分割 在"我的待回文"点"商品/服务分割",按回文提交即可
不申请分割 不交任何文件

分割要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次日起15日内,届满日遇节假日顺延;电子送达的,从发文日起算,实务按约30日掌握。期满未交,视为不分割。

法规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2条、第22条;《商标法》第34条;商标局《关于商标注册申请分割业务说明及申请注意事项的公告》(2014年8月20日);商标局《新系统如何提交商标分割业务》(2026年9月8日)

四、中国商标分割常见问题(FAQ)

Q1:申请中国商标分割要交官费吗?

不交。商标局2014年公告明确:申请人申请分割的,无需缴纳费用。

法规依据:商标局《关于商标注册申请分割业务说明及申请注意事项的公告》(2014年8月20日)

Q2:中国商标分割之后是变成两件商标吗?

形式上是两件申请、两个申请号,但商标标志是同一个,只是商品/服务项目分成了两部分:初步审定的部分在新申请号下公告、领证(实务中通常在原申请号后加注字母"A");被驳回的部分在原申请号下走驳回复审。

法规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

Q3:分割出来的两件商标,续展时要分别办理吗?

要。分割后两部分各自走完程序、都获准注册的,是两件独立的注册商标——各自有注册号、各自的专用权期限。到期办理续展时,要分别提交申请、分别缴费,不会因为商标标志相同而合并办理;续展官费按类计收,纸质500元/类、网上450元/类(以缴费系统显示为准)。

法规依据:《商标法》第40条;中国商标网收费标准(详见文末资料来源)

Q4:错过中国商标分割的法定期限,还有别的办法让通过的部分先拿证吗?

没有。分割期限是法定的,逾期提出即告丧失,之后就要按不分割的路径等下去。对驳回部分还想争取的,复审期限同样要留意——两个期限起算点相同,过了就都不在了。

法规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商标法》第34条

Q5:马德里国际注册也适用中国商标的分割规则吗?

不适用。《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明确,第22条不适用于商标国际注册相关事宜。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遇到部分驳回的,按国际注册的规定处理,不走本篇这套程序。

法规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

写在最后

部分驳回之后,通过审查的部分照样会走到公告、注册——申请分割,是让它不必陪着有争议的部分一起等。收到通知书后就是三件事:看清哪些通过、哪些被驳回,定下分不分割、复不复审,在期限内交上去。

法律适用说明: 本文适用于中国商标被部分驳回后的分割申请;港澳台及外国申请人同样适用《商标法》(其自身商标制度不在本文范围)。依据为《商标法(2019年修正)》《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2026年修订《商标法》自2027年1月1日施行,非本文依据。

免责声明: 本文仅作一般信息分享,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具体问题应结合材料、通知书和适用规则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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